償付能力新規劃定三條紅線 理財型保險產品“大戶”調整業
“償二代下的監管指標由單一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擴展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有機聯系的指標,整套指標體系更加系統科學。”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日前,保監會就《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明確了償二代的監管指標標準,采取分類監管措施,以及建立了償付能力數據非現場核查機制和現場檢查機制等。
其中,根據征求意見稿,從保險公司最近披露的償付能力報告看,中法人壽、新光海航人壽和浙商財險償付能力不達標。此外,國華人壽、天安財險等保險公司屬于重點非現場核查對象。
劃定三條償付能力紅線
征求意見稿規定,償付能力達標的保險公司需要滿足三個指標: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于100%、風險綜合評級應在B類及以上。任意一個指標不達標,即為償付能力不達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對比發現,償一代下的償付能力監管指標主要是償付能力充足率,達到100%即為償付能力達標保險公司。“償二代下的監管指標由單一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擴展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有機聯系的指標,整套指標體系更加系統科學。”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險公司高質量資本的充足狀況,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險公司資本的總體充足狀況,風險綜合評級主要是綜合考慮保險公司的可資本化風險和難以資本化風險,衡量保險公司總體償付能力風險的大小。
對于償付能力不達標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將根據其風險成因以及嚴重程度,依法采取針對性的監管措施,以督促保險公司恢復償付能力或在難以持續經營的狀態下,盡可能多地維護保單持有人利益。
此前不久,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趙宇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專訪時表示,償二代二期工程將按照去杠桿的要求,從嚴從實加強資本約束。“現在可以作為資本的項目,二期工程之后就可能不再認可,將會實施更加嚴格的資本標準,對合格資本、核心資本的認定進一步收緊,擠出資本的水分。”
在此基礎上,征求意見稿從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實際資本、風險綜合評級等多個維度對保險公司進行分類,根據保險公司風險成因和嚴重程度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
以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但不低于35%,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險公司為例。保監會根據風險成因采取一項或多項監管措施,具體包責令調整業務結構,限制業務和資產增長速度,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商業性廣告;限制業務范圍、責令轉讓保險業務或者責令辦理分出業務;責令調整資產結構或交易對手,限制投資形式或比例;責令增加資本金、限制向股東分紅等。
此外,對于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償付能力風險較大的保險公司,每季度還將對其償付能力數據進行重點非現場核查。
保險公司調整業務結構
根據上述要求,中法人壽、新光海航人壽和浙商財險已經觸碰紅線。中法人壽最新披露的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其二季度末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與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1843.06%,相較一季度末大幅下滑,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D級。
目前,中法人壽正在推動增資擴股工作,擬增資13億元,注冊資本金將提高至15億元,原股東鴻商集團、人濟九鼎參與增資,并將引入新的投資股東。
新光海航人壽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其二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393.56%,預計三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與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443.79%,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D級。
浙商財險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其二季度末的核心償付能力已經降至45%,綜合償付能力也已降至91%,最近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A級。不過,保監會此前不久已經批復了浙商財險增資至30億元的申請。
此外,以每季度對償付能力數據進行重點非現場核查的標準看,國華人壽、瑞泰人壽、天安財險等保險公司在列。以國華人壽為例,其二季度末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109.06%、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118.5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保險公司中不乏理財型保險產品的“大戶”。以國華人壽為例,2013年,國華人壽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23.24億元,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82.44億元;2014年,原保費收入41.32億元,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140.57億元;2015年,原保費收入236.67億元,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218.22億元;2016年,原保險保費收入265.87億元,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160.21億元。
在財險上,以天安財險為例,在2013年獲批經營非壽險投資型業務后,其保戶儲金以及投資款收入突飛猛進,從2013年當年的0.02億元,到2014年的259.26億元,到2015年的1266.99億元,再到2016年的2474.81億元。
在保監會一系列從嚴監管的新規出臺后,這些通過理財型保險產品做大規模的保險公司亦在積極調整業務結構。保監會數據顯示,1-8月,壽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賬戶本年新增交費4490.28億元,同比下降54.94%。
近日,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保監會的局級主要領導干部研修班上強調,要準確把握回歸本源的深刻內涵,深刻認識保險產品首先是一個消費品而非投資工具;正確看待保障型保險產品的市場空間;準確把握“保險業姓保”的衡量標準。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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