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欺老虐老將終止“評星”
養老機構欺老虐老將終止“評星”
從低到高劃分5個等級 評定結果與補貼發放掛鉤
昨日,市民政局發布“關于《北京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根據評定辦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工作依據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國家標準和本市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地方標準組織開展,星級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五個等級。評定辦法規定,三年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存在虐老欺老行為、造成惡劣影響的養老機構,將終止星級評定。
養老機構從低到高劃分5個星級
養老機構星級等級從低到高分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個等級。
哪些養老機構有資格申請星級評定?評定辦法規定,首先要遵守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法規,保護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其次,機構已依法成立并運營一年以上,近年內未發生服務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方面重大責任事故,未受到通報、處分、媒體曝光。此外,申請一、二星級的養老機構,須按照《北京市1-2星級養老機構服務標準制度文本(范本)》建立適用本機構的、較完善的標準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申請三星級(含)以上的養老機構,須參照國家和本市養老機構服務相關標準,建立適用于本機構的、較完善的服務業標準體系,且有效運行6個月以上。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根據機構內老人居室、健身娛樂場所、餐廳、洗滌標準、老人入住率、老人滿意率等多項標準進行打分評價,星級等級越高,服務的具體要求也越高。
星級評定結果與補貼發放掛鉤
評定辦法要求,三年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存在虐老欺老行為并造成惡劣影響的,評價中提供虛假申報資料,有偽造有關檔案資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評價中無正當理由不配合或干擾星級評定工作行為的,存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的養老機構都應當終止星級評定。
根據辦法內容,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將每年至少集中開展一次,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自頒發證書之日起計算。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結果應與養老機構運營補貼發放、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資格掛鉤。未參加星級評定的養老機構或參加星級評定但未取得一星級及以上星級資格的,取消獲取養老機構運營補貼資格,因新成立運營前未滿一年難以參加星級評定的養老機構除外。
有效期內發生亡人事故將被取消星級
養老機構在星級評定有效期內,因發生亡人1人以上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情形被納入誠信黑名單的,由市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委員會取消星級,收回證書、牌匾并向社會公布。被取消星級的養老機構,三年內不得申請星級評定。
市、區民政局及星級評定委員會應對獲得星級資質的養老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隨機抽查,對發現不符合認定星級標準或出現違規現象的星級機構提出處理意見,視情節輕重給予整改或取締其星級資格。
文/本報記者 蔣若靜
責任編輯:孫知兵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太平洋財富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如有問題,請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