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出海游撞礁石女孩重傷失憶 清醒后她發微博訴苦 體驗項目時意外受重傷
3月4日,一名女網友發微博稱,她在電商平臺上訂購了一旅行社組織的泰國芭提雅格蘭島出海一日游。然而在進行海上項目時,因為教練駕駛的摩托艇速度過快,不慎撞上礁石,教練受傷,她也因身受重傷住進了ICU搶救。該女子稱,雖然當時簽訂項目時有保險,但泰國住院治療費用高昂,已花去30多萬泰銖(約合人民幣6萬多元)。更讓她寒心的是,在身體尚未痊愈之時,旅行社與當地地接和摩托艇項目負責人相互推諉責任。5日下午,揚子
女孩發微博訴苦
網購泰國出海一日游
體驗項目時意外受重傷
金小姐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她23歲,大學剛畢業不久。2月下旬,她跟朋友相約前往泰國旅游,在某電商平臺上訂購了南京卓越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泰國芭提雅格蘭島一日游,選擇了其中的水上摩托艇項目。令她沒有想到的是,在進行項目體驗時,她遭遇了意外事故。
據金小姐介紹,2019年2月22日下午2點多,正在體驗水上項目的金小姐還沉浸在驚喜之中,載著她的摩托艇速度較快,沒想到駕駛的教練未能操控好,兩人連帶摩托艇一起撞上了海上的礁石,金小姐直接被撞飛,掉入海里。由于事發時金小姐坐在摩托艇前面,教練坐在后面,因此她的身體受到直接沖擊,多處受傷,最嚴重的是肺部,肋骨、髖骨、腿部也受了傷。被及時救起后,她被送進了當地一家醫院的重癥監護室,隨后接受了肺部手術。據金小姐向紫牛新聞記者描述,她全身除了手是好的,其他部位都受了傷。而在此次事故中,坐在金小姐后駕駛摩托艇的教練,僅僅手指骨折。
因身體受了重傷,加上掉到海里遭受驚嚇,金小姐被救援人員救上岸后出現了暫時性失憶,只記得自己的名字。隨后,救援人員和身邊游客幫助她聯系了旅游團導游,找到了她的同伴并報警。
金小姐在微博里寫道:“當時我是失憶的,只記得自己的名字,別的都不記得了,以至于當時警察來了解現場情況,地接歪曲事實,用泰語和警察說了是我自己駕駛摩托艇出的事故,之后救援人員用救生船把我送到芭提雅的曼谷醫院急救。現在旅行社和當地地接推卸責任,出了事故不負責治療我的重傷……不知道拍了多少次X光,還做了CT,全身檢查,肺部受重傷,連呼吸都是痛苦的,笑和咳嗽也是致命的疼痛。”
至于金小姐是如何“破譯”地接導游跟當地警察的對話,她稱,是一名隨團的中國攝影師,正好懂泰語,在幫助她時,悄悄告訴了她這些。
涉事旅行社、地接團、摩托艇老板三方推諉?
“出事后,我被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搶救,住進了重癥監護室。手術后恢復了記憶,但更讓人傷心的事接著來了。”金小姐說。
金小姐對紫牛新聞記者稱,當時自己在體驗項目之前,曾簽署了一份保險合同,如發生安全事故,可獲得50萬泰銖(約合人民幣10萬多元)的額度用于治療等費用,但泰國的醫療費用昂貴,從目前身體情況來說,這些錢并不夠。“之前幾天住重癥監護室和搶救就用了12萬泰銖,現在病房一天的費用是人民幣五六千元,目前總共已經花了30多萬泰銖了。因做了肺部手術,過段時間就可出院了,但還不能立馬回國,醫生說得恢復一兩周復查,肺部沒問題才能坐飛機。”金小姐說。
現在面臨繼續治療,繼續燒錢等問題;后續還有回國的康復、賠償等等,憂心如焚的金小姐聯系了南京卓越國際旅行社、泰國當地地接旅游團還有體驗時讓自己受傷的摩托艇項目的老板,希望能通過協商解決接下來的后續住院及治療復查等費用,并獲得應有的賠償。但讓金小姐失望的是,三方均表示,她可以先走保險。
隨后,金小姐得知自己報的項目里還包括一個國內旅行社的責任險,又轉而咨詢南京卓越國際旅行社專營店的電商客服,客服回應稱保險是齊全的,但國內的保險需要保留憑證,待回國后再起訴旅行社責任,等到法院判定是旅行社責任,就會啟動這個責任險。
對于這樣的回應,金小姐表示不能接受。她對紫牛新聞記者說,自己剛大學畢業沒多久,現在已住院十多天,每天都要不斷打針、檢查、治療,身體也疼痛難忍。“我每次問他們,找他們客服、售后,都是說走保險,然后讓我起訴,也沒說負責我的傷,也沒人來醫院看我……直到我把這個事情發到微博上找了很多大V,有很多人關注,才有旅行社的人包括摩托艇項目的老板、老板娘來醫院。”金小姐說,是搭載自己的摩托艇教練開得過快,才導致撞上礁石發生事故,但泰國當地地接的態度一直較為惡劣。金小姐的同伴報警后,地接對警察說是金小姐自己導致的事故,并且涉事的教練從事故發生后就回到老家不肯回來。
南京卓越國旅回應
從未推諉過,保險手續齊備保額100萬元
那么,當初接團的南京卓越國際旅行社在此次事件中到底表現如何呢?5日下午4點多,紫牛新聞記者來到位于南京市云錦路上的該旅行社。該公司一名姓宋的負責人接待了記者。
“我們看到了她在網上發布的那條微博,我們不知道她為什么要這樣說,如果我們不管她的話,為什么她還可以在醫院里接受治療呢?”宋總說,至于金小姐在微博上稱“讓我有本事就去告他們,告不贏,自己承擔一切治療費用和損失以及今后的后遺癥。”宋總表現得有些無奈,他稱:“我們沒有說過這樣的話,出事之后,我們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在辦,先走境外的保險,讓她在合法的泰國醫院進行治療。而在接到消息后,我們公司立刻派出工作人員,到金小姐所在的泰國醫院進行照顧和陪伴,也第一時間通知了金小姐的家人。我們也有工作人員和金小姐的父親保持聯系,但是目前為止她的家人仍沒有前往泰國。”
那么,金小姐所擔心的醫療費用和后續回國后的康復問題要怎么處理呢?宋總也給出了解釋,“金小姐是在線上平臺購買的整個泰國的行程,整個行程中附帶有三份不同的保險,分別是旅行社責任險、地接旅行社保險和旅客的個人意外保險,目前金小姐的醫療費用,這些保險(境外)的賠償金是完全可覆蓋,連泰國段的保險賠償金都還沒有用完。”
為方便理解,宋總還給記者詳細進行了表述。“我們購買的保險是不能疊加使用的,不能一次性賠付的,意思就是A保險的賠付金使用完了,才能啟動B保險的賠付金。”宋總解釋稱,也就是說,目前金小姐使用的是境外的保險份額,通過他們旅行社購買的旅行責任險還沒有啟動,也沒有用。“保險額度是100萬元人民幣,這些足夠后續使用了。”宋總稱,目前金小姐完全沒有必要擔心醫療費用的問題。
至于后續的回國康復治療,宋總告訴記者,“康復治療的保險也都在辦理中。保險公司需要我們提供各種材料,走完程序后,才能進行賠付。保單我們都給她看過了,而且流程也在走。”
大家對金小姐目前的傷情十分關心,宋總也從泰國的工作人員處得知,“金小姐胸部受傷,具體情況我們也不太知道,但目前已處于康復階段,身體也沒什么大問題了。”對于金小姐發布的微博,宋總也表示理解:他們找的是當地的工作人員,可能溝通交流不方便,信息溝通也有偏差,一個女生獨在異國他鄉,也是可以理解這種心情的。
律師說法
未規定將旅游者起訴作為理賠前置條件
就此事件,記者采訪了有關律師,律師認為——
金小姐發生事故前通過某網絡平臺預定并參加了國內某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其與旅行社之前成立旅游服務合同法律關系,根據《合同法》、《旅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游經營者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因旅游者是在體驗出海項目時發生的事故,而與其他旅游項目比較,搭乘摩托艇出海本身即是具有較高風險的旅游項目,故該項目是否為旅游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旅行社方面提供的旅游項目,對于判斷各方責任至關重要。從旅游者參加的旅行團名稱“泰國芭提雅格蘭島出海一日游”來看,出海項目有可能是旅行社安排的旅游項目之一,只不過是由泰國當地的地接社具體負責。
如該出海項目為旅游經營者提供的旅游服務項目之一,現在由于摩托艇教練缺乏安全意識和專業培訓、駕駛過快導致旅游者受到嚴重的人身損害,旅行社提供的服務顯然是不符合雙方旅游合同約定,旅行社構成違約;同時也侵害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有關規定并未將旅游者向法院起訴作為理賠的前置條件,這種情況下建議金小姐應盡快聯系投保的公司讓其協助幫忙解決,在就醫時保存相關的手續憑證,以免后續因缺少手續而造成辦理的拖延。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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