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三年內免征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
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支持高校辦學,優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務,《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
記者從財政部官網獲悉,財政部、稅務總局日前發布《關于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印花稅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支持高校辦學,優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務,《通知》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通知》指出,上述提到的“高校學生公寓”是指為高校學生提供住宿服務,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住宿費的學生公寓。
此外,《通知》稱,企業也可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免稅政策,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證明、載有房產原值的相關材料、房產用途證明、租賃合同等資料留存備查。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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