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新規降低保障性住房地價水平
今后,深圳將新增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價標準,并專門設置了“不得轉讓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產權調節系數,進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價水平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近日發布的《深圳市地價測算規則》(征求意見稿)顯示,今后,深圳將新增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價標準,并專門設置了“不得轉讓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產權調節系數,進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價水平。
據了解,本次《規則》的修訂將就落實產業用地類別化供應,深化土地有償使用方面,從地價政策方面進行了充分的銜接,目的是通過有效的地價政策調節手段,促進土地資源的供給側改革,實現土地資源,特別是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有效配置。在地價管理層面,支持多渠道供應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政策要求。新增了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及人才住房的地價標準,并專門設置了“不得轉讓的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產權調節系數,進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地價水平。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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