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證券成年內第四家過會券商:頻繁遭處罰被發審委問詢
證監會發審委會議對長城證券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
1、報告期內,長城證券及分支機構、子公司曾受到多起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或監管措施。請說明:(1)受到行政處罰或監管措施的后續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2)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被有效執行;(3)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情形。
2、長城證券歷史上曾存在部分股權變更未履行評估、審批或進場交易程序等瑕疵,部分股權系司法劃轉。請說明:(1)部分股權變更未履行相關程序、部分股權被司法劃轉,是否違反當時的法律法規,是否存在法律糾紛;(2)股權變更中存在的問題是否取得有權部門的認可和確認。
3、報告期內,長城證券收入、凈利潤及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均呈下降趨勢。請說明:(1)凈利潤大幅變動的原因,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存在顯著差異;(2)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經紀業務凈收入和傭金費率持續下降及平均傭金費率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4)證券投資及交易業務收益率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同類業務的收益率水平的差異及原因;(5)未來持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4、報告期各期末,長城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入方家數、平均融資金額、平均質押率水平波動較大。請說明:(1)2015年發行人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融入方家數是否與平均融資金額、平均質押率水平相匹配,平均融資金額較高、平均質押率水平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2)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是否存在平倉風險,對該類業務風險準備是否充足,相應減值準備計提比例與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異;(3)2018年股票質押式回購新規對發行人業務的影響;(4)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執行情況。
責任編輯:孫知兵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太平洋財富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如有問題,請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