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過冬”:積極轉型提高合規性或是行業最佳出路 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自今年年初“175號文”發布以來,為化解防范金融風險,監管層打出“史上最嚴”組合拳,在嚴格監管的同時積極引導網貸平臺轉型。
近日,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聯合召開加快網絡借貸機構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會,再次明確下一階段要堅定持續推進行業風險出清,重點穩妥有序化解存量風險,多措并舉支持和推動機構良性退出或平穩轉型。
的確,監管政策已逐漸“水落石出”。10月16日,湖南金融監管局宣布取締24家網貸機構。此后,寧夏、天津、山東、廣州等地先后重拳出擊,整治P2P網貸業務,網貸平臺持續出清。
人民網記者采訪多位互金領域專家及從業人員,他們均表示,監管層對于互金機構整治、清退的政策越來越明確,相關整治工作預計將于2020年上半年取得階段性成果。對于市場主體而言,加速轉型和增強合規性或是“求生”的最佳出路,同時,出清過程中,投資人的合法權益保護依然要予以重視。
化解存量風險 明年上旬將是互金整頓收尾節點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位居“三大攻堅戰”之首,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一直以來都被看作是“首要戰役”。
在央行2019年第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新聞發布會上,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將按照三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的統一安排,繼續配合銀保監會深入推進網絡借貸領域專項整治,穩妥有序推進合規網貸機構納入監管的工作,力爭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網貸領域存量風險化解。
“對于P2P網貸‘加強監管、能退則退’的態度在目前來說是比較一致的。”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深入推進,各地政府的整治措施或許有所區別,但是“強監管、去存量”的目標不會變。
據公開數據顯示,截至10月末,全國納入實時監測的在運營機構數量比2018年末下降59%,剩余427家;借貸余額比2018年末下降49%,出借人次比2018年末下降55%;行業機構數量、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已連續16個月下降。
中國銀行法學會理事肖颯告訴記者,近期一些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如“套路貸”的相關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形式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尤其是最為重要的《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都“劍指”P2P網貸業務。
“持續性的清退整治,事實上就是要讓大部分P2P退出歷史舞臺。目的是慢慢地縮小P2P市場主體的生存空間,讓互金行業的市場‘自己主動出清’。”肖颯說。
蘇寧金融研究院院長助理薛洪言認為,網貸集中整治可視作互聯網金融行業清理整頓的收尾工作,結合目前進度,應該能于2020年上半年取得階段性成果,至此互金整治也將告一段落。“風險隱患排除后,在合規經營、科技驅動及金融開放的大環境下,金融行業將迎來新的發展階段。”薛洪言說。
“任何改革與整頓都不可能輕輕松松,‘發發燒、出出汗’,短期陣痛在所難免。但從長期看,本次整治對于整個行業未來的存續與良性發展具有重要價值,以短期陣痛博取長遠利益。”中國人民大學未來法治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楊東表示。
“試點”加“轉型” 保障多數P2P市場主體平穩退出
前一段時間,有消息稱,包括北京、廈門在內的6個地方網貸監管試點相關工作已經啟動。
記者從北京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獲悉,至今年年底,包括北京在內的6個地方網貸監管試點將上報本地區試點機構名單,并準備進入正式的試點階段。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協會副會長張羽透露,北京市網貸監管試點相關工作已經進入篩選階段,相對于2018年頒布的“108條”,還將新增對于企業更多因素的嚴格考察。
張羽強調,“進入試點這個動作或許將持續很久,甚至有可能會延續到明年年底,而結果也將充滿不確定性,因為就現在的P2P市場來說能夠達到監管要求的企業少之又少。”他還透露,即使進入了試點,企業也需要經歷較長時間的觀察期,相關業務也會受到限制。”
不過,相較于把進入地方網貸試點作為“救命稻草”,多位專家則表示,積極投入轉型并提升平臺業務合規性顯得更有必要。
“從近一年的情況看,監管層對于P2P監管試點的態度是動態變化的。”薛洪言表示,從目前情況看,P2P平臺與其抱有“上岸”的心理準備,不如踏踏實實推進轉型。當前的主流趨勢是轉型退出,包括一些龍頭平臺也走上了轉型之路。
在轉型路徑方面,今年年初發布的“175號文”指出,應積極引導部分機構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助貸機構或為持牌資產管理機構導流等。近日召開的加快網絡借貸機構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會則明確提到,支持機構平穩轉型,引導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礎和一定股東實力的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對于極少數具有較強資本實力、滿足監管要求的機構,可以申請改制為消費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機構。并未提及一直以來被各大網貸機構視為重點轉型方向的助貸。
有多家P2P網貸機構告訴記者,目前他們已經在積極調整轉型姿態??紤]到消費金融公司門檻遠高于網絡小貸公司,如非金融機構作為主要發起人時要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0億元人民幣等,大多數P2P網貸機構只能爭取成功轉型為網絡小貸公司。
薛洪言坦言,行業最后終局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屆時未轉型的平臺還有哪些,實力如何等因素。從邏輯上看,轉型退出的大平臺越多,P2P未來作為獨立行業存在的概率會越低。
牢抓平臺合規轉型 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
“在出清大潮中,P2P平臺最緊要的任務仍是提升業務合規性。”肖颯認為,事實上,近期發布的法律法規就是對于P2P市場急需整治的問題的回應。
楊東談到,P2P網貸行業目前存在四大主要問題。“包括P2P大額標的風險、網貸企業自融與網貸剛性兌付、校園貸與現金貸的違法風險以及‘數字地球’時代客戶數據的濫用、盜用等(如不加限制地使用爬蟲技術)帶來的數據違法違規風險。”楊東說。
肖颯則特別提出,《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是對P2P領域的一次重擊,P2P領域的刑事風險陡增,所以P2P市場急需暫停業務,進行業務合規,避免構成非法放貸。肖颯說,“企業不能抱有僥幸心理,更不要頂風作案,對于利率的設定,要控制在年化36%以下。”
與此同時,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和出清將過程中,消費者權益保護依然需要得到重視。此次加快網絡借貸機構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會強調,在推進行業風險出清過程中要切實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維護各地經濟金融和社會穩定。
董希淼指出,無論是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還是網貸機構,一定要做好投資者權益保護。退出時,要做好退出計劃,盡力做到平穩退出,把給投資者帶來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我認為重中之重,就是保障集資參與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整個出清規程,要讓消費者參與其中,進行退款的協商,同時讓消費者監督整個過程,避免出現跑路。”肖颯還表示,相關部門的參與也很重要,如何進行牽頭,如何統領整個清退過程和設定大綱都需要相關部門參與。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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