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監管 強化保險公司內控管理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違規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問題已成為行業亂象之一,個別保險公司通過設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層層嵌套的金融產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把保險公司當成“提款機”,引發重大風險。十余年前制定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不能適應防風險和強監管的需要。
據介紹,辦法結合近年來保險公司業務發展情況和經營管理特點,按照“重點突出、抓大放小”的原則,明確了重大關聯交易標準。同時進一步完善了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監管比例,制定比例上限,控制關聯交易總體風險。
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跟蹤監控保險資金流向,層層穿透至底層基礎資產。對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穿透認定關聯方和關聯交易。
辦法要求保險公司設立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和關聯交易管理辦公室,負責關聯交易的全面和日常管理,優化管理流程,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問責機制,明確保險公司相關部門和獨立董事可以對違規關聯交易提出問責建議,監管部門可以責令保險公司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發布順應了市場發展需要,進一步健全了公司治理監管制度體系。下一步將強化制度建設,彌補監管短板,持續加強監管,不斷提高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意識和管理水平。
責任編輯:孫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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